地產霸權是由地產商造成的?(上)

在2021年3月24日,工聯會會長吳秋北發表了一篇名為地產霸權的文章,裏面提到回歸至現在,政府的房地產的措施,問題環環相扣,到了現今,難以解開。


地產霸權是由地產商造成的?


還記得,1997年立法局通過<保頀海港條例>,由這時開始,香港的住屋問题就一步一步推向死胡同。


這條例是希望保護維港沿岸一帶的海岸線,原意是好的,傳媒都是偏向贊成的方向,市民亦都偏向贊成的。


但不填海做地,又去何處覓地?如果香港真的可以捨棄用填海做地的方法;就能提供到足夠的土地,那為何當年港英政府一直要用填海造地方法去增加土地數量,做任何事不是取易不不取難嗎?如果有足夠用地,又何需去選用填海做地這方法。


而一條法例就封殺了填海造地這途徑,當時的政府官員,議員有沒有想過,既然封了這邊的扇門,就要在另一邊去打開一扇窗,人才會有生存的空間。當時官員議員,在通過條例的時候,有否為香港長遠的發展來考慮過?


另外,前特首曾蔭權的所作所為,可以說要為今日的香港住屋問題負上責任。

我們這位前特首的七年任期,如果當年不是完全放棄開拓公营房屋的土地儲備,怎會累積公屋輪候册28万宗申请,如果不是停止出售居屋,兄提供私樓買賣,公私營失衡,又怎會弄至今曰這個房屋問題那嚴重,說他當時沒有官商勾結,你信嗎?


如果說保護海岸條例把香港推向死胡同,那前特首的所作所而使香港房屋問題雪上加霜,香港賣地價高者得的政策就是樓價高企的前奏。


香港由港英政府開始,土地就以價高者得形式賣地,這樣聽來,價高者得,當然合情合理,而且香港的稅務收入的主要來源,就是賣地,如果無了賣地收入,,單依靠其他稅項,又怎能支撐香港,所以,香港政府必需價高者得這招標方式來增加收入,當政府提倡開拓稅網,或以加稅增加稅收,就被一眾學者,議員,傳媒,市民反對,最後又是空談一場,但;始終羊毛出自羊身上,當不能增加其他的稅收,香港土地供應亦愈來愈少的情況下,發展商作為生意人,高賣高買實在合情合理?


問大家一個問題,假設您一個人流落一個山明水秀的荒島,身上只有一把刀,島上沒有山洞,但只有一頭牛,如果砍樹您可以建屋遮風擋雨,犧牲了那頭牛可以給您糧食,為了生存,您會怎樣做嗎?


如果小島就是郊野公園邊垂地帶,那頭牛就生活在該地方的動物,如果要發展,香港將可以興建更多房屋,解決今日的問題,但犧牲的是動物居住所,那您又會做嗎?


當香港人連住都成問題的時候,又有什麼資格去反對開拓土地,但當香港土地問題那麼嚴重,還要用環保的問題阻擋開拓土地發展,那又有何意義。


如果我們一直不發展,不開拓土地就是100%保護環境的話,今日因為需要土地,需要開拓發展,那我們就只能在開拓的過程中盡量減少污染,減少破壞,做不到100%保護環境,都希望可以做到50%保護環境。


開發棕地?還是要建造明日大嶼?

當每次談論到明日大嶼這個議題,學者,議員,傳媒,市民,還有一眾環保人仕必然反對,造價太貴了!破壞環境了!我們今日不建造明日大嶼這項目,是否代表我們的土地將會源源不絕的供應?


政府要有短期發展,因為要面對短期的不斷變化,但政府亦要有長遠規劃,要面對未來估計的變遷。


棕地可能解決到現今的問題,但可否解未來的需求,我相信棕地亦要分可用及不可用的,如果我們用完全部可發展的棕地?到時海岸不能觸,郊野公園邊垂地帶不能動,那未來我們還有什麼地可用?


 單單發展棕地,開拓新界地就可以滿足到香港未來人口增長的需求嗎 ?


這樣看來,明日大嶼一定要造的,今日做是一個天文數字,但如果今日不做,那十年,二十年,三十之後造就是一個超級天文數字

侍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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